中共天台县驻宁波流动党委关于全面开展公推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从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天台县驻宁波流动党委根据中共天台县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特发关于全面开展公推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从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一:推荐资格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非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均可参加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公推:
1、 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
3、 遵纪守法、诚信经商;
4、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5、 热心当地和家乡的公益事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出务工人员不能被推选为优秀外出务工人员:
1、 正在服刑的;
2、 受政纪、行政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 热衷于封建迷信、赌博、宗教活动,私心重,政治素质差的;
6、 组织或参与无理上访的。
二:公推程序
发动推荐。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发布公告等形式,动员和引导非党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参选。采取党组织推荐、商会推荐、党员大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广泛推荐优秀外出务工经商预备候选人。
欢迎广大在甬务工经商的天台籍人士踊跃参与!
请各流动党支部和自荐人将推荐表在8月20号前送至党委办公室
!推荐,自荐联系电话:87645331
党委办公室地址:江北区槐树路146号黄金水岸501室
中共天台县宁波流动党委委员会
2011年8月2号
推荐表下载: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