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天台商会是:由天台藉在甬参与生产建设的各行各业、不同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合法社团组织。
商会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履行章程赋予的神圣职权,团结组织在甬天台商人,构筑起企业合作、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同发展的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广大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守法经营;带领会员发扬天台山优秀文化传统,以天台人特有的“硬气”和“灵气”,艰苦创业,奉献社会,回报家乡,推动天台与宁波两地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商会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原则;坚持自筹经费,自主办会的原则。
商会的宗旨:天台县宁波商会的所有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职业道德,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会员服务、为在宁波的天台籍企业、天台籍创业人士服务的精神,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交流、互通信息、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密切会员与政府的联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企业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树立良好的天台籍企业形象;组织会员企业充分发挥群体综合优势,为宁波和天台两地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使商会成为宁波和天台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