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是阻挡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拦路虎”。为此,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时,要求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其中,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等五个方面的扶持措施,成为近期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看点。
政府援手贷款风险补偿
会议指出,“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说,由于中小企业单笔借款数额小、笔数多,且手续繁琐,对银行的收益贡献不大,而且部分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财务报表不规范、数据失真、资料不全、不良贷款多等现象,银行因此不大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表示,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表明政府越来越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有积极的政策导向功能和杠杆效应。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山东、安徽、江苏、浙江和河南等多个省市已经出台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办法,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小额信贷研究室主任孙同全表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具有一定的赢利性,又非纯商业性质,政府通过“适度补助”的方式,与金融机构共同承担为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总经理靳彦民表示,应尽快出台相应细则,从技术上明确风险补偿的额度、使用规则、受益范围和管理方法。
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监管
银行监管部门此前曾陆续出台了多项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差别化监管政策,提出了致力于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六项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以及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此外,银监会要求大中型银行成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专营机构等。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政府和监管部门通过提供一定的补偿机制,对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监管,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会得到加强。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监管,并使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
创业板市场建设提速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增加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对此,郭田勇表示,虽然能够上创业板的中小企业数量会有限,但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有多重效应,中小企业上市创业板会吸引众多的发起人投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后可吸引公众投资。通过吸引公众投资后,中小企业的资金实力会加强,进而得到银行投资。
据了解,7月26日证监会受理创业板上市申请时,有108家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其中105家企业通过上市初审。8月14日,第一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预计9月召开首次发审会,这意味着创业板发行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创业板有利于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格局。
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稳步扩大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指出,“稳步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
据了解,今年4月28日,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在深交所正式上市交易,这是商业银行停止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后发行的唯一中小企业集合债。
业内人士认为,集合债的发行,可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贷款和中小板IPO融资渠道。
截至今年7月,中国银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共接受8家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3.52亿元。6家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2.1亿元。
不过,6家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启动后,这类品种就在二级市场频遭冷遇,交割量小,市场影响不大。究其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尽管一些中小企业财务能力很强、经济状况也不错,但规模太小市场不认可;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评级机构对中小企业评级相对较低。
对此,郭田勇表示,未来应考虑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为中小企业的信用增级。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要进一步引进各种投资主体,增加风险偏好者。
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是:骨干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已达极限,一般商业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动力不足,担保机构的自我循环能力不强,很多担保机构已处满负荷运行。
对此,专家表示,应形成有效的补偿机制。资金补偿一方面通过担保公司的盈利来补充,这部分规模较小;另一方面则需依靠政府对担保公司资本金的增加和补偿,以增强担保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不仅迫切需要更多的担保机构支持,同时也需要政府成立信用度较高的再担保机构,调动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规模的积极性。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秦恺表示,再担保公司成立半年多来,已与北京市10家担保机构和11家银行签订了再担保合作协议,批准了总额近300亿元的再担保授信申请。此外,由其提供再担保的总计3.83亿元、13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申报材料已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专家表示,政府部门应在银行和再担保公司之中起到协调作用,利用再担保公司对担保公司的担保来扩大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需求。 信息来源:新华社 |